张家界的后坪、茅岗等地一些土家寨子,有个特有的乡俗:娶媳妇通常是黑夜,外地人嘲笑他们是“偷媳妇”。
相传很久以前,这些土家人也是白天娶媳妇的。只是到了唐代末年,有天一家娶媳妇的和一家出丧的在官道上相遇,一方是披红挂彩,吹吹打打,兴高采烈;另一方则是披麻戴孝,哀乐鸣奏,哭哭啼啼。他们谁也不肯给谁让路。娶亲的怕耽误了拜天地,冲了运气;出丧的怕误了入土的时辰,坏了风水,就你推他挤,谁都不服输,竟然打起架来。最后,双方扯扯拉拉进了土司衙门。
土司王听了双方诉讼,脑子一转,随即判道:“出丧的身披重孝,肩抬灵棺,哭哭啼啼,忠义之举,理应先走”。出丧的一听,急忙磕头谢恩,前面走了。土司王又随即判道:“娶亲的高高兴兴,对忠孝之人理应让先,就晚点走吧!”谁知娶亲的同那出丧的憋着股劲,看见出丧的先走了,早就气傻了眼,对后面的判决听得狐糊里糊涂。打官司的人回到娶亲的人群里,人们围上来问,他没好气地说:“糊涂官,竟判我们娶亲的晚上走。”因此,一句误传就这样当作乡俗下来。直到现在,那些地方为了避开出丧,仍然还是晚上娶亲呢。